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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全套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大型物业管理公司全套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 

六、分公司、管理工程安全档案内容(修订) 

七、物业工程管理终端巡查制度 

八、现场安全管理及领导带班制度 

九、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新、改、扩建设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十五、设备设施验收管理制度 

十六、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制度 

十七、施工、运行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十八、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十九、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一、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二十三、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二十四、应急管理制度 

二十五、生产安全事故制度 

二十六、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二十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十八、安全事故处理工作程序(草案) 

二十九、**物业公司紧急情况处理规定 

三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编制、发布、使用、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制度和规程)等工作过程,确定时机和频次,使公司各项制度与实际工作内容更好地匹配,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由**部负责编制,有关部门会签,主管经理批准,**负责发布。

3.2安全操作规程编制时应以危害分析为依据,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实用性。由具体工作部门负责编制,主管部门领导审核、会签,总经理批准。

4.具体规定:

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布后实行,并在封面注明版次,以最新版次为准。

4.2制度和规程的发放与接收

制度和规程的发放,由制度和规程制发部门作为“受控文件”管理,填入文件发放记录,按发放范围分发。制度和规程接收部门将接收的制度填入接受文件记录中,根据需要再将制度或规程发放到使用人手里并在本部门制度和规程发放登记表中做好记录。相关的制度和规程要求要摆放在生产岗位上,并保持最新的有效版本。

4.3制度和规程的使用管理

4.3.1所有区域所使用的各级管理制度必须是最新有效版本。

4.3.2作为受控文件的制度和规程不得随意复印。需要时由制度所需部门向制度制发部门索取,制度制发部门负责复印并按规定发放。

4.3.3制度或规程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其持有者到管理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原有的制度或规程,并给予新的分发编号。其发放部门和接收部门应分别在制度或规程接收、发放记录中做好记录。

4.3.4若制度或规程丢失,持有者应向制度或规程制发部门申诉丢失理由,经批准后,办理补发手续,并给予新的分发编号。

4.4制度和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4.4.1 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制发部门每年组织对制度和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

4.4.2当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修订、废止或新颁布时;

(2)公司体制、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更时;

(3)公司管理机构、职责划分发生变化时;

(4)存在其它不能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因素时。

4.4.3当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制定或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修订、废止或新颁布时;

(2)风险评价或事故分析,发现新的重大风险时;

(3)存在其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因素时。

4.4.4如果没有7.2 、7.3提及的情况发生时,制度和规程的制发部门要根据运行情况,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

4.5修订的程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由其制发部门组织修订,并填写“制度或规程修订申请单”,主管经理审批后修订。因机构变化和人员调整原审批人不适合审批时,可以由相应职务的人员进行审批,但应获得必要的审批背景材料。

4.6修订方法

4.6.1 原处修改

文字量较少时,可以在原处进行修改,盖“此处修改”章,在修订页中做好记录,并改变其修订状态。

4.6.2 换页修订

当同一问题进行重复修改或文页中修改内容较多时,可进行换页修订,在修订页中做好记录,并改变其相应的修订状态。

4.6.3 换版

当制度或规程出现大范围修改时,可进行换版,换版后文件的修订状态、修订记录应清零处理。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目标

制定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防止和控制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相关岗位: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各分公司、管理工程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具体规定

4.1公司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

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不发生有人员运行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不发生火灾事故。

不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不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故。

不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

不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食物中毒)事故。

不发生同等责任以上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不发生公共秩序恶性治安案件。

4.2在发生事故时能够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避免伤亡和损失扩大。

4.3事故发生后,积极善后,进行危机公关,把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4.4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及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安全目标。

4.4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工程安全生产目标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内上级单位(负责人)负责确定下级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并考核其完成情况。各下级(负责人)应对上级确定的目标逐级进行分解,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上级规定的要求。

4.5公司的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工程(负责人)按总经理的具体要求负责组织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展开分解与对策实施细则的制定与落实。

4.6每年由**部组织公司逐级签订年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依据当年的安全工作重点制订。

4.7公司实行年度安全目标绩效考核,每年由**部对年度考核指标实施动态调整,并评估安全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4.8受公司委托为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各相关方单位,在签定的合同、协议中应明确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双方承担的责任,或签署《安全协议》,并据此行使安全管理职责。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有关安全的职责,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安全生产法》等,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

3.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4.具体规定

4.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4.1.1负责审核并确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征求意见稿;

4.1.2负责对各部门、各人员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2公司**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管理过程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4.2.1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2.2负责在总经理的组织下同公司各个部门和各层级职工代表沟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征求意见稿;

4.2.3负责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

4.2.4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过程的记录和汇总。

4.3公司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

4.4**部负责根据国家、**市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各部门职能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

4.5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制定原则。要求覆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

4.6 《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制定完毕后,应发送至公司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且在公司大厅、餐厅等公众聚集的位置张贴公布。公示期应在五天至十天。

4.7公司总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各员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沟通。对有争议的条款进行分析和决策。

4.8公司总经理应组织安委会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沟通过程进行报告。会议应选定员工代表参加。

4.9各安委会成员、各员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核,举手表决通过该征求意见稿。

4.10《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布。

4.11 **部负责针对各部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要求各部门、各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4.12安委会每年度评审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其是否符合国家、**市的各项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安全发展的需要,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等。

4.13安委会应每年度修订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时间定为第四季度。

4.14 公司**部负责针对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4.15公司安委会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做出考核结论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4.16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和考核等管理过程应做好记录,永久存档。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获取、识别、评审、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为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取、识别、评审、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管理职责

3.1**

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各下属单位)进行符合性评价,并负责向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各职能部门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部;负责编写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3.3各下属单位

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部;负责编写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具体规定

4.1获取途径

4.1.1由**部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部收集整理。

4.1.3各职能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

4.2.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

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4.3.2**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评审、更新工作。

4.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与评审。

4.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4.4.1**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4.4.2各部门、各下属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培训学习情况要有记录。

4.4.3**部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督促整改。

4.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4.5.1**部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部门、下属单位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4.5.2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应根据具体工作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评审和修订

4.6.1**部每年一次组织有关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4.6.2当发生事故时,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订时应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注明原因及更改内容,经**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4.6.4新修订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暂行)

1.目标

为规范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经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激励所属各分公司及管理工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安全管理指标,依据津泰控[2014]1号文件中《**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013修订版)》和泰达建设集团《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物业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内所有安全管理与活动进行考评,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包括对机构(包括职能部室、分公司、直属企业、管理工程、班组等)与个人的处理与处罚及奖励。

3.管理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职能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分公司以及工作人员、工程经理的处理与处罚及奖励提出决定性意见,审核考评过程与结果,审批和发布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决定。

3.2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分公司工作人员、工程经理等工作人员的处理与处罚及奖励提出原则性意见,审核考评过程与结果,审批和发布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决定。

3.3**部:负责具体实施对职能部门、分公司、管理工程以及各级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考评,对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提出建议,按领导意见拟定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3.4**部:负责协助对公司本部、各分公司属管理工程以及工作人员实施安全工作考评,具体实施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组织整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负责发布处理与处罚及奖励决定,具体落实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

3.5各分公司:负责协助对所属管理工程以及工作人员实施安全工作考评,具体实施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组织整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3.5各管理工程:负责具体实施处理与处罚以及奖励决定,组织整改,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4.具体规定

4.1安全工作考评包括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考评和对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后的处理及善后过程的考评。

4.2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内容包括:

4.2.1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各机构负责人为各机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机构及所属管理工程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公司领导负责;各机构所属部门和管理工程负责人为部门和管理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和管理工程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对各机构负责人负责。各机构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专(兼)职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与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建立直接联系;各管理工程同样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设专(兼)职人员协助负责人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与各机构专(兼)职安全人员建立直接联系。

4.2.2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A、各机构需与所属管理工程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属员工需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签订率100%;

B、对各相关方(外包单位)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做到有合同必有《安全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严格界定责任范围。

4.2.3按工作区域、范围、时间段、岗位分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责任人,并有准确记录。

4.2.4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专题例会,作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小结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纪要。

4.2.5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各机构负责人需详实掌握所属管理工程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安排相关人力物力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对发现的隐患状况要有准确的文字记录,要明确区分属于我方物业管理范畴内的安全隐患和属于业主方及劳务服务分包方的安全隐患,属于我方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整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间安排;属于业主方及分包方的,要以文字形式提示其予以整改,并留有明确痕迹备查;对目前尚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须强化备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期降低危险系数和损害程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2.6各机构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

4.2.7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

4.2.8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落实,在规定时限完成并反馈,有详尽的痕迹管理。

4.2.9按工作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规定等相关支持文件,并严格落实,并按实际情况发展不断改进修订。

4.2.10确定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重点部位,有重点管理的方案,并严格落实。

4.2.11设施设备配备齐全、防护有效、安全运行无隐患。特种设备有管理方案,按规定检测合格且时限有效。

4.2.12有特殊要求需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主要有电工、焊工、制冷工、锅炉工、高空作业、消控值班、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二次供水人员等)需经培训合格拿到所需证件后上岗,持证率100%。

4.2.13对劳务外包、保洁外包、设备设施代维等协作机构应予以有效监管,敦促其加强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不发生事故及服务质量问题和劳务纠纷。

4.2.14保证每月对工程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职工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隐患没有整改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消除安全隐患。

4.2.15开展安全学习、技能考核、对业主的安全宣传和提示等安全活动工作,每个管理工程年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活动或演练,并做好活动记录。

4.2.16加强对所属工程内的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安全行车的意识,确保无车辆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4.2.17按工作性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需采购质量合乎标准的正规劳动保护用品,质检合格证和个人签领记录应留存备查。

4.2.18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常识方面的教育和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技能的考核,建立员工培训记录或档案,有详细的安全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4.2.19各机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各类月度及专项安全报表,便于公司安委会动态掌握各机构的安全管理信息。

4.2.20安全档案管理情况。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建孚 第2009[031]号文件——关于按照津泰控[2007]5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痕迹及档案资料管理。

4.3对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后的处理及善后过程的考评内容包括:

4.3.1管理工程出现事故及紧急情况,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119、110、120紧急求助并立即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因故不能逐级上报的,须越级上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应在最长一小时内获知紧急情况发生,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4.3.2事故及紧急情况发生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各机构负责人有临时机动处置权,管理工程负责人和各机构负责人须立即赶赴现场,同时了解现场情况,指挥启动相关预案,合理调配人力物力,采取正确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事态严重的,需及时交由消防等专业部门处置。

4.3.3发生事故及紧急情况后,应保护现场和留存相关证据以备调查,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3.4由公司安委会领导亲自或指派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处理过程进行调查,各机构负责人须认真配合公司的事后调查,由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分析事故及紧急情况发生原因、处理过程、损害程度、责任界定等,经综合评定给出处理意见。由上级单位或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的,须全力配合,不得设法掩盖真相。

4.3.5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基本处置完成后,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避免不良社会影响及对公司品牌声誉造成损害。由发生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交相关报告,报告包括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发生、报告、处置经过,原因和造成影响的初步分析,以及后续处理措施等内容,报告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设法掩盖真相。

4.3.6公司安委会认定事故及紧急情况的责任后,由公司安委会出具具体的处理决定,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公司要求进行整改善后,并将整改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予以跟踪。

4.4处罚

4.4.1在日常的检查中发现各管理工程虽未发生责任事故,但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有不合格项,公司安委会发现后,将对相关责任人(主要是工程经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拟定为50元,经处罚后同一问题未能有效改进,经复查后仍未能解决的,追加处罚100元,再经复查不合格的,追加处罚500元,并予以降薪、降职或解职处理。

4.4.2对分公司一级的相关责任人(主要是分公司经理、分管副经理),所属管理工程同一年度内累计出现三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每次拟定为300元;同一管理工程累计出现三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每次拟定为500元;所属管理工程同一年度内累计出现五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降薪或降职处理;所属管理工程同一年度内累计出现十次被经济处罚,将对分公司级责任人予以降职或解职处理。

4.4.3对事故的处罚

A、分公司及所属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的,由公司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其当季度奖金。

B、分公司及所属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内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其当年度全部奖金。

C、分公司及所属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及其以上的,由公司对责任人予以停职、降职或辞退处分。

4.5奖励

4.5.1年度安全指标安全奖励。

A、年度安全指标奖励发放范围包括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公司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兼任管理工程的工程经理发放)、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分公司兼职安全员)、各管理工程工程经理。

B、年度安全指标奖励发放实行“一票否决制”, 公司整体突破建设集团与公司所签《安全责任书》中年度安全指标(以集团认定为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则全公司年度安全指标奖励不予发放。凡发生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管理工程,均视为年度安全指标未能实现,故该管理工程年度安全指标奖励不予发放。该管理工程所属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减额发放(减额比例见附件),具体额度由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损失程度研究决定。管理工程的相关方(主要是服务外包单位)发生事故的,将由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具体情况作出分析后,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一票否决”或减额发放。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损失较大的,将由公司安委会另行研究处理或处罚。

C、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公司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年度安全指标奖励标准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年度安全指标奖励标准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

D、各管理工程工程经理年度安全指标奖励具体基数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奖励标准分为三个级别,由各分公司领导班子按照各工程安全管理的难度由难到易进行排序,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有建议权),经沟通、调整、确认后,按照30%(难度最大,按高级标准奖励)、30%(难度其次,按中级标准奖励)、40%(难度一般,按低级标准奖励)的比例确定各标准具体奖励名额。下辖管理工程少的分公司可将管理工程安全管理难度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具体奖励标准。

E、分公司在对管理工程安全管理难度进行排序时,具体方法如下:

F、由分公司按各管理工程分别对以下因素进行排序,并按排名得出分数,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

a、发生事故后对公司及上级单位带来的不利影响(由大到小);

b、发生事故后造成的社会影响(由大到小);

c、管理服务的内容、范围及标准(综合考虑,由难到易);

d、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困难程度(由大到小);

e、下属人员(需一并考虑所管理的相关方人员)的数量与素质(由高到低);

f、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复杂程度和老旧程度(由高到低);

g、管理服务区域内人员的密集程度(由大到小);

h、业主方的支持力度(由小到大)。

G、对各管理工程各因素得分进行相加,得分最低的管理工程排第一名,其次为第二名,以此类推,排出管理工程次序。

H、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与分公司沟通调整后,确认排序。

I、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管理工程工程经理的,按照兼任管理工程工程经理标准发放;兼任两个或多个工程的,按照高标准工程工程经理发放;兼任两个或多个工程同属较低标准的,可按上一级别标准发放,以高级标准封顶。

J、受奖人员职务发生调动或变动后,按其实际担任各职务的工作时限计算。

4.5.2安全先进奖励

A、公司接受接受泰达建设集团的年度安全考评获得集团安全生产年度先进企业,或者代表集团接受接受泰达控股的年度安全考评获得控股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先进企业,以及获得集团级及以上级别安全类别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的,将参照泰达控股和泰达建设集团的奖惩规定和标准发放安全先进奖励。

B、代表公司参加建设集团或控股等上级单位的年度安全考评,公司获得优秀成绩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后参照泰达控股和泰达建设集团的奖惩规定和标准发放集体奖励,集体奖励由受奖单位自行分配(工程经理不再重复获得奖励),并将分配结果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4.5.3特别奖励。

a)对于日常工作中,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抢险救援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由公司安委会经研究决定后予以特别奖励。

b)特别奖励的方式、范围、具体机构和人员以及奖励标准由公司对具体隐患和事故予以调查分析后参照泰达控股和泰达建设集团的奖惩规定和标准发放。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2014年12月20日起施行。

附件:

一、建设集团与**公司所签《安全责任书》中有关内容:

1、突破集团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对所属企业责任人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完全责任和乙方主要责任区别处罚;泰达投资控股下达集团的安全生产目标为责任亡人、重伤和重大责任火灾事故为零。

2、津泰建集[2014]14号文附件1《**泰达建设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3条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第4条对安全事故等级进行了划分,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程度分为轻微生产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轻微生产事故是指无责任亡人、重伤、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生产责任事故和无责任火灾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依据泰达投资控股公司年度下达集团的安全生产指标,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结合集团实际,集团当年分配给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均为轻微生产责任事故。

二、事故定义及等级界定:

1、公司视以下情况为事故:发生人身死亡、重伤和轻伤事故、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有人员运行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公共卫生安全事故、食品卫生安全(食物中毒)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公共秩序恶性治安案件。

2、发生以上事故,造成1人受轻伤的,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含1千元,以下同)以上1万元以下的,公司视为轻微事故;

3、发生以上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含3人,以下同)受轻伤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公司视为一般事故;

4、发生以上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受轻伤的,或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公司视为较大事故;

5、发生以上事故,造成5人以上受轻伤的,或1人以上重伤或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公司视为重大事故。

三、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安全管理主管职能部门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减额比例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

分公司安全管理

主管职能部门经理

分公司安全管理

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备注

发生一起事故

减额30%

减额30%

减额30%

减额30%


不同工程发生两起不同类型事故

减额60%

减额60%

减额60%

减额60%


同一工程发生两起不同类型事故

减额80%

减额80%

减额80%

减额8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不同工程发生两起以上不同类型事故

减额100%

减额100%

减额100%

减额10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不同工程发生

两起及以上同类型事故

减额100%

减额100%

减额100%

减额10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同一工程发生两起以上同类型事故

减额100%

减额100%

减额100%

减额100%

公司安委会

可追加处罚

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评表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存在的重点问题

存在的其他问题

扣分

1

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5

未建立体系□\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有效开展工作□\不能对基层(人员)安全工作进行有效掌控□



2

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5

未做到员工《安全责任书》签订率100%□\与相关方漏签《安全协议》□\《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协议》内容有漏洞□



3

安全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7

未按区域、范围、时间段、岗位分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未确定责任人□\无准确相关记录□\未及时更新落实情况□



4

安全专题例会召开情况

3

未按时召开安全专题例会□\未能留存会议记录、纪要□



5

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

10

未安排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隐患责任未分析区分□\因故未整改的隐患无备用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隐患情况未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安全隐患情况未及时更新□



6

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5

安全投入不足额到位或不及时□\未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预算□\因故不能保障安全投入的未报公司批准□



7

安全管理有关法规执行落实情况

5

未能了解、掌握安全管理有关法规□\对新安全管理法规未作贯彻、落实□\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8

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10

未能及时有效安排落实□\未能在规定时限完成并反馈□\痕迹管理不详尽清晰□



9

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规定等相关支持文件制定、落实情况

3

未按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预案、规定等文件或文件不适用□\未严格落实相关制度类文件□\未能按实际情况发展不断改进修订□



10

安全工作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5

未能确定管理范围内安全工作重点部位□\安全工作重点部位无重点管理的方案□未严格落实重点部位管理方案□



11

设施设备管理情况

5

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无有效防护、存在运行隐患□\特种设备无管理方案□\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检测合格且时限有效□



12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主要有电工、焊工、制冷工、锅炉工、高空作业、消控值班、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二次供水人员等)

5

存在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情况□\特殊工种证件过期□



13

外包相关方监管情况

3

未能明确区分劳动关系和责任,存在劳务纠纷的可能□\监管不力□\未能及时沟通解决外包单位出现的问题□



14

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情况

7

未安排对管理工程每月至少两次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未作准确记录□\检查出问题未作处理或处理不完善□



15

安全宣传、学习、考核等安全活动开展情况

3

未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未组织全员安全消防活动或演练□\未做好活动记录□



16

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3

未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无驾驶员安全教育记录□\车辆带病行驶□\发生交通意外□



17

劳动保护情况

3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正规或质量不合格(质检合格证未能留存)□\未能按工作性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个人签领记录未能留存□



18

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

未定期开展全员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常识教育和考核□\未定期开展岗位安全技能教育和考核□\未建立员工培训记录或档案□\无详细的安全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



19

各类月度及专项安全报表上交情况

3

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各类月度及专项安全报表□\报表不能准确、及时反映安全管理动态信息□



20

安全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5

未能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工作的痕迹及档案资料管理□\安全档案未及时规整□\安全档案不完整、不完善□





100




分公司、管理工程安全档案内容

(2015年修订)

1.目标

规范各分公司的安全档案管理,为各分公司的各项安全行为保留痕迹备查。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物业管理工程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相关岗位:分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工程工程经理、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具体规定

4.1根据公司所推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要求,并对照以往执行的控股公司和建设集团之要求,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后,将安全档案所要求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请各分公司、各管理工程参照执行。

4.2分公司级安全档案内容及要求。

4.2.1各项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流程、规程等文件。

4.2.2各分公司安全管理架构、组成成员、职责(人员、岗位变更需及时更新)。所属各管理工程的安全管理架构在分公司留档;分公司《安全责任书》及所属各管理工程《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明细;与相关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4.2.3分公司安全专题会议(包括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专题例会)会议纪要。各项安全文件承办、布置记录。

4.2.4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分解至各部门、各管理工程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年需更新,可参照《安全责任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分公司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计划执行情况需及时更新);分公司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包括办法和标准,考核完毕的需有结果和反馈以及复核情况);分公司安全奖惩记录。

4.2.5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培训与考评记录(考评可与4.2.4结合实施)。

4.2.6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职业健康资金投入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可将发票复印件、费用支出审批(报销)流打印件留存备查)

4.2.7分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安排。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如签到表、试卷,影像记录等)。

4.2.8分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账,维保、检修、检测计划。

4.2.9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包括预防硫化氢中毒管理)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相关制度,对所属管理工程的各项要求、培训、检查记录)

4.2.10分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包括此项工作的开展记录,控制措施);年度危险源清单(每年定期更新)。

4.2.11分公司对分包供应商等相关方的资格预审、选择(招标过程)、服务评估等管理记录;对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相关方(合格供应商)名录。

4.2.12分公司安全隐患档案(对危险等级要有评估,动态、及时更新);分公司隐患排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计划;分公司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表格、报告、影像资料等);隐患整改治理的方案和措施(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

4.2.1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记录,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记录,职业健康培训记录,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发放记录,员工体检组织实施记录。

4.2.14分公司各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记录,分公司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对应急演练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修订原有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记录。

4.2.15事故报告及处理流程(包括紧急情况联络方式);事故调查、分析情况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处罚)。

4.2.16分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月”、“安全日”、宣传活动等)记录,对所属管理工程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检查的记录。

4.2.17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记录。

4.3管理工程级安全档案内容及要求。

4.3.1各项与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流程、规程等文件。

4.3.2管理工程安全管理架构、组成成员、职责(人员、岗位变更需及时更新);《安全责任书》;与相关方签订的《安全协议》。

4.3.3管理工程安全专题会议(包括每季度至少一次安全专题例会)会议纪要;各项安全文件承办、落实记录。

4.3.4管理工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分解至各部门(班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年需更新,可参照《安全责任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工程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计划执行情况需及时更新);管理工程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包括办法和标准,考核完毕的需有结果和反馈以及复核情况);安全奖惩记录。

4.3.5管理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培训与考评记录(考评可与4.2.4结合实施)。

4.3.6管理工程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及职业健康资金投入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可将发票复印件、费用支出审批(报销)流打印件留存备查)。

4.3.7管理工程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取证”培训,入职(岗前)培训,岗位安全技能培训,转岗或重新上岗培训,“四新”培训,职业健康培训,相关方安全培训、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及安排。管理工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如签到表、试卷,影像记录等)。

4.3.8管理工程设施设备管理(包括特种设备)台账,运行记录,维保、检修、检测计划(可在现场或工程部,查阅方便)。

4.3.9对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包括预防硫化氢中毒管理)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相关制度,作业许可审批记录,各项要求、培训、检查记录)。

4.3.10管理工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管理(包括此项工作的开展记录,控制措施);年度危险源清单(每年定期更新)。

4.3.11管理工程对分包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现场监管和服务评估等管理记录,对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相关方(合格供应商)名录。

4.3.12管理工程安全隐患档案(对危险等级要有评估,动态、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包括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计划;隐患排查与治理的记录(表格、报告、影像资料等);隐患整改的方案和措施(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应急措施等,整改结果反馈记录)。

4.3.1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记录,职业危害警示告知记录,职业健康培训记录,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发放记录,员工体检组织实施记录。

4.3.14管理工程各项应急预案(及时更新),管理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及时更新),应急物资储备记录,管理工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对应急演练的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修订原有预案)。事故应急救援情况记录。

4.3.15事故报告及处理流程(包括紧急情况联络方式);事故调查、分析情况记录;事故处理(处罚)记录。

4.3.16管理工程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安全月”、“安全日”、宣传活动等)记录。

4.3.17管理工程年度安全工作总结,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记录。

5.附则

5.1本安全档案内容之要求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安全档案内容之要求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安全档案内容之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业工程管理终端巡查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程的管控,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安全与服务质量,实现管理者深入工程管理终端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物业管理工程的日常管理。

3.管理职责

3.1公司领导:负责检查督导各级管理人员工程管理终端巡查工作的落实。

3.2公司**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工程管理终端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分公司级和管理工程级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管理终端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3.4分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各级管理人员工程管理终端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3.5分公司运营部经理:负责对本单位各工程管理终端进行巡查并对各工程经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6管理工程经理:负责对本管理工程的各管理终端进行巡查。

4.具体规定

4.1管理终端的定义:物业管理工程服务范围内的各设备间、操作间、控制室、库房、门卫室、值班室、食堂、员工宿舍(休息室)等处需要日常巡视或加强管理的地点或区域。

4.2管理终端的确定:各物业管理工程应对服务范围内管理终端进行确定和标号,建立台账,填写《物业工程管理终端台账》表。

4.3巡查要求:

4.3.1工程经理对本物业工程管理终端巡视周期为至少每周一次;分公司运营部经理对各管理工程的管理终端巡视周期为至少每月一次;分公司副总经理对分管的各管理工程的管理终端巡视周期为至少每两月一次;分公司总经理对分管的各管理工程的管理终端巡视周期为至少每三月一次。

4.3.2本表巡视人员每处管理终端对应一张,张挂在醒目处,巡视人在规定周期内巡视到位后,在表上对应处签本人名字和日期确认。

4.3.3本表每季度使用一张,季末更换,留档备查。

4.4巡查记录:《物业工程管理终端巡查记录表》

4.5公司领导和*   *部将对《物业工程管理终端巡查记录表》进行抽查。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   *部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场安全管理及领导带班制度

1.目的

为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作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作业现场及所有工作场所。

3.管理职责

相关岗位: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各分公司、管理工程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具体规定

4.1各工作岗位及各专业的工作人员及操作者,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4.2由**部或各公司组织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3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4.4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4.4.1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4.4.2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4.4.3工件定置:根据工艺流程,确定工器具、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和流程图;

4.4.4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4.4.5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5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4.5.1有物必有位:作业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作业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4.5.2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4.5.3按区越定置:认真分析绘制作业现场定置区越,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6整理整顿要求

4.6.1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作业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4.6.2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作业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4.6.3清扫:作业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附近不得有杂物。

4.6.4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4.6.5素养:上班时间未经班组长(领班、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4.7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7.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4.7.2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4.7.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7.4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4.8领导现场带班

4.8.1各级领导(包括公司级领导、各部门领导、各分公司领导、各工程经理等)需要现场带班或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8.2公司级领导、各部门领导现场带班或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其中*   *部领导频次为每月一次。

4.8.3各分公司领导现场带班或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频次为每季度两次,各工程经理频次为每月一次。

4.8.4各级领导每次现场带班或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的应为不同的工作现场。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使公司各管理部门、分公司、管理工程及班组安全活动更加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各部门及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工程及班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3.管理职责

相关岗位: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各部门、各分公司、管理工程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具体规定

4.1活动频次

公司以各部门、分公司、管理工程、班组为单位的开展安全日活动,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车间每月安全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每月安全活动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

4.2活动内容

4.2.1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4.2.2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2.3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2.4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4.3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内容、有记录(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基层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记录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4.4工程经理必须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公司级领导也要定期参加管理工程及班组的安全日活动。

4.5充分发挥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班组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4.6**部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安全责任制考核当中。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2%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工程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 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由**部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

十一、公司计划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可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十二、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实施及考评。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领导:负责批准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安全培训费用的审批工作。

第二条**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计划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分公司和管理工程级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第三条*   *部:负责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培训教育的培训内容的制定、培训机构的选定、培训效果的评估与审定、考核结果的审定等工作;负责对分公司级和管理工程级培训情况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

第四条各分公司、直属企业按照总部部署,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各项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管理工程负责开展本管理工程的各项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班组负责开展本班组各项有关安全与职业健康的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

第一条  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

(一)由公司**部负责组织,在考评周期内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二)每年应经过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安全生产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

3、新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三)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并按规定通过再培训。

第二条  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进公司职工必须进行的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的新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21)并备案。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

由**部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5、事故案例。

(二)部门安全教育

由部门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技安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的简况、生产管理特点及重点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

2、部门安全生产制度;

3、部门危险作业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4、本部门可能出现的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事故教训;

5、部门应急预案及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

(三)班组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或老师傅负责,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部负责组织、**部配合。

(一)上岗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离开特种作业岗位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公司进行知识更新后,每四年复审一次。复审工作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管理工程**部配合,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不少于一次/季度的再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第五条变换工种教育和从事“四新”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变换工种和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即“四新”)的人员由部门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并填写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见附件22)交**部案。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情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2、本班组安全生产特点、要求及设备、工具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维护方法;

3、本班组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4、本岗位(工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现场操作禁止行为及有关制度;

5、示范本岗位(工种)实际操作方法,主要讲安全操作步骤、方法、要领及异常情况的识别和处理;

6、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复工教育

离开工作岗位六个月重新上岗的职工或工伤伤愈返岗的职工应进行部门、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见附件23)并备案。

(一)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2、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事故案例。

(二)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现场禁止行为;

2、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3、事故案例。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安全员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部组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班组安全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由*   *部组织。班组安全员的初训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

(一)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7、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案例。

(二)再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

2、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

3、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4、典型事故案例。

第八条全员教育

全员教育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般一年一次或分期进行教育,但全年培训时数不得少于8学时。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岗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岗位现场禁止行为;

5、岗位应急救援知识;

6、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7、事故案例等。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第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减少伤亡人数,保证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范围扩大到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的管理。

3.管理职责

相关岗位: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操作层员工。

必要时各相关方员工

4.具体规定

4.1特种作业的概念: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技术含量高,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2公司特种作业的范围

4.2.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4.2.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4.2.3制冷工、锅炉工。

4.2.4高空作业人员。

4.2.5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包括消控值班、电梯安全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二次供水人员等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4.3.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4.3.2年满十八周岁。

4.3.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3.4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3.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4.4.1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4.4.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4.4.3公司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4.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无证上岗。

4.4.5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4.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

4.4.7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4.4.8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各部门必须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4.4.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规定的本工种作业范围内从事作业,接受上级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4.4.1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上下班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4.11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设备设施事故,根据国家、**市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范围内及有关的设备设施。

公司设备设施的采购、验收、使用、检修维保、变更和报废拆除的管理过程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3.管理原则

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就是要在设备设施寿命周期内的采购、验收、检修维保、变更和报废拆除的整个过程中,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一切使设备设施遭受损坏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隐患,有效降低风险,避免发生事故。

4.具体规定

4.1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公司负责部门为**部,分公司为运营部,管理工程为工程部或维修部(组),负责设备设施的*   *,并对相关方有监督管理职责。设备设施管理以“谁使用、谁负责”,“谁检维保、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为管理原则。

4.2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同时也是设备设施采购的主管部门。

4.3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组织改造更新或更换安装的设备设施的验收、检维保和报废拆除,要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统计和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并定期更新。

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应至少包括名称、安装使用地点、内部编号、使用部门、使用人、运行状态、主要技术参数、是否年检等相关信息。

4.4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单独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安全设施台账》,并定期更新。

4.5设备设施的使用人、修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备设施说明书,以及公司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履行检查、维护、保养的职责,爱护爱惜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6设备设施管理部应对设备设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使用和破坏的行为,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7设备设施采购

4.7.1工程应根据设备运营情况,制定设备设施的需求和采购计划,同时征求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的意见。

4.7.2需求和采购计划应逐级上报至总经理审核审批。

4.7.3需求和采购计划应当至少包括工程或作业工程、设备设施名称以及具体的技术参数、采购的时限、效果评估等内容。

4.7.4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工作。

4.7.5采购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市相关标准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生产该种设备设施的技术条件,具备相应的资格资质。同时,购买的设备设施通过了质量认证、产品认证或者型式实验等。

4.7.6采购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型号等各项参数与计划相符或者优于计划。

4.7.8设备设施管理部门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资格资质证书、设备设施档案文件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教育培训、检维保等。

4.7.9以下情况的设备设施不得采购:

a)无相关资格资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

b)无设备设备档案文件、无产品认证的;

c)无提供技术服务的;

d)国家明令禁止已经淘汰的、无安全设施或严重污染环境的设备设施;

e)其他单位的报废产品,或者性价比较低、功耗大的产品。

4.8设备设施验收

4.8.1设备设施验收包括开箱验收和安装调实验收。

4.8.2设备设施的验收应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联合进行。

4.8.3开箱验收应按自带的装箱单、配件清单、说明书等,或者国家、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执行。安装调试应按各项功能、设备功能达到预期效果以及安全设施合格两个方面进行。

4.8.4未经开箱验收的设备设施不得进行安装工作,未进行安装调试的设备设施不得投入使用。

4.8.5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属于危险作业的,应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履行“安全交底”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安装调试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8.6验收工作完毕正式投入使用前,*   *部以及使用部门应参加由供货商进行的设备设施培训工作。

4.8.7验收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正确填写各项记录表格,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8.8设备设施的档案文件、图纸以及工作记录等交由*   *部存档。

4.9设备设施使用

4.9.1设备设施使用前工作

a)设备设施部和使用部门联合制定该设备设施的三大操作规程和点检表格

三大操作规程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检修维保规程。

设备使用部门组织该设备设施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作业人掌握相应的操作能力和安全知识。

b)特种设备应指定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到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取证培训。

4.9.2设备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三大操作规程执行。使用人应明确设备设施的危险点、易损坏点以及安全设施。

4.9.3任何人员均应爱护设备设施,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操作,更不得破坏损坏设备设施。

4.9.4未经培训的人员、或无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不得使用相应的设备设施。

4.9.5使用人员应正确穿戴相适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做好最后一道防护。

4.9.6使用设备设施进行危险作业的,应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履行“安全交底”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9.7使用设备设施前,使用人应按照点检表格对该设备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保工作,确保设备设施以及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严禁设备设施带病作业。

4.9.8设备设施实行“可视化”管理,要求三大操作规程必须上墙,贴在明显位置,字迹清楚,作业人员应清楚看见具体的内容和步骤。

4.9.9设备设施出现异常或者事故的,使用人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紧急停车,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标志,联系设备设施部报修

4.9.10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拆除设备设施的结构、性能;不得私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安全设施。

4.10设备设施检维保

4.10.1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设施检维保的日常管理,每年制定设备设施检维保计划。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计划逐台逐项完成检维保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检维保工作的预算应在合理范围内。

4.10.2设备设施检维保应履行“日常检查维保”和“二级检维保”的原则,使用部门使用人负责日常检查维保,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检维保。

4.10.3设备设施检维保工作进行危险作业的,应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履行“安全交底”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10.4设备设施检维保的工程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工程应依据国家、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和说明书等指导性文件。

4.10.5设备设施修理的流程和申请表等由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制定,修理应保证及时有效,安全设施不得拆除。

4.10.6设备设施大修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大修方案,召开安全交底会议,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10.7检维保完毕后,应在设备设施的明显位置贴出标志,注明检修维保的时间和人员。

4.10.8设备设施检修维保工作委托相关方进行的,应按照《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技术职责和安全职责。委托的相关方应符合国家、**市规定的资质要求。

4.10.9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有专人监督检查相关方的检维保工作,对其工作进行评定。

8.10设备设施检修维保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正确填写各项记录表格,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11变更

4.11.1设备设施应执行《变更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要求,管理或使用部门应对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使用、检修维保、报废拆除工作进行危险源分析和风险评估。

4.11.2设备设施安装调试、使用以及检维保工作中,管理部门应组织对隐患进行排查,有效控制和治理。

4.11.3设备设施使用人变更应实行交接管理。

永久或短期变更的,应填写相关表格,执行培训、指导等流程;

临时变更的,原使用人应在点检表格写明设备的运行状态,注意事项等;变更人应核实相关情况,双方签字确认。

4.11.4变更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正确填写各项记录表格,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12设备设施报废拆除

4.12.1设备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报废拆除的*   *,负责提供安全**,对拆除工作进行安全管理。

4.12.2设备设施的报废拆除申请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实施报废拆除:

a)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正常运行的。

b)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c)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

d)因磨损、腐蚀、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e)大修费用较高超过新购置的。

f)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

g)设备设施的使用期限超过了说明书规定的年数。

4.12.3工程部负责彻底切断报废设备设施的水、电、气,并在明显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4.12.4任何人员不得重新启用已报废的设备。

4.12.5设备设施报废拆除工作进行危险作业的,应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履行“安全交底”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12.6设备设施部应制定设备设施拆除方案,召开安全交底会议,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12.7特种设备报废应到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注销,拆除应委托符合国家、**市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技部负责相关方的监督管理工作。

4.12.8设备设施报废拆除工作应做好工作记录,正确填写各项记录表格,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12.9设备设施的停用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处理方法与报废工作相同。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改。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改、扩建设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新、改、扩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三同时”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中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3.1公司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3.2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建设工程“三同时”管理工作。

3.3**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市有关三同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3.4**部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提供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负责保存完整的“三同时”文件和工作记录。

3.5公司安委会负责监督、审核建设工程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4.具体规定

4.1“三同时”是指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4.2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4.3公司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环境防污染设施、职业病防治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生产安全设施以及其他设施。

4.4建设工程“三同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执行,履行预评价、设计、审查、施工、验收、试生产等法定程序。

4.5建设工程“三同时”工作程序和要求

4.5.1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

a)建设工程可行性阶段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b)*   *部应选择和委托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完成以上报告的编制工作,不得聘请无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

c)编制报告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5.2申报—审批—批复阶段

a)以上报告应分别向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或备案;

b)**部应跟踪审批情况,对不合格项及时协调整改;待通过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并且得到批复函后,方可进入建设工程设计阶段。

4.5.3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

a)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应当由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b)设计工作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负责。

c)设备设施部应编制环境保护专篇、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等。

4.5.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a)建设工程以及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

b)设备设施部和安技部应对安全设施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必须按照设计的要求施工。

c)施工应有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的建设质量负责。

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设计。若有设计变更,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报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改。

4.5.5竣工验收和试生产阶段

a)设备设施部应向上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选择和委托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编制各项验收报告,报至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b)待通过各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并且取得验收批复函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

c)竣工后,设备设施部负责整理建设工程的文件资料,向安技部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方面和设计审查验收方面的档案资料的复印件。

d)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移交生产和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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