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监察法》变化要点
《<监察法>修改通过》重大变化有哪些?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1、新增“强制到案”措施。
可以强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到案接受调查。不得超过12小时,需要采取管护或者留置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
2、新增“责令侯查”措施。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可以对其采取责令候查措施。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新增“管护”措施。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的人员,可以进行管护。管护时间七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3日。
4、调整留置措施期限。
留置可以再延长2个月,即可以增至8个月。重新计算留置期限。因此,留置期限最长可以达到16个月。
5、新增“禁闭”措施。
监察人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可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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