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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斡旋受贿

时间:2025-01-20 15:53阅读:
什么是斡旋受贿斡旋受贿,也称为间接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

什么是斡旋受贿

斡旋受贿,也称为间接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受贿罪的一种形式,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斡旋受贿的特点和条件

行为人身份: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包括单位。

行为目的:行为人的目的是为自己谋取请托人的财物,而不是单纯的帮助请托人。

利用的便利:行为人利用的是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以及自己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不正当利益:行为人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如通过不正当手段帮助请托人获得利益。

什么是斡旋受贿(图1)

斡旋受贿与介绍贿赂的区别

犯罪主体:介绍贿赂是一般主体,任何人都可以构成;斡旋受贿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客观行为: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可能没有利用优势地位,或者即使有优势也不一定利用;斡旋受贿的行为人必须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行为结果:介绍贿赂的行为人可能没有谋取请托人的财物,甚至可能为请托人谋取正当利益;斡旋受贿的行为人则是为了谋取请托人的财物,为请托人谋取的是不正当利益。

法律案例

在一个具体案例中,张三(化名)利用其担任某乡党委书记的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辖区的某煤矿副总经理李四(某控股集团公司委派到该矿担任副总经理),为包工头王五在某煤矿承揽工程,后非法收受王五人民币12万元。法院认为,张三利用其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某煤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承包工程提供帮助,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依法应以受贿罪论处。

综上所述,斡旋受贿是一种特定的受贿形式,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地位优势,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和严格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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